翻译笔耕,价值几何?
发布时间:2006-02-08 浏览次数:11360 文章来源:博雅翻译
[IMG]upload/news/20062892244.jpg[/IMG]翻译家罗沃尔特在电视剧中扮演的流浪汉角色
俗话说:饱汉不知饿汉饥。一般人不知道,文学领域中就有这样一批饿汉,他们是翻译文学作品的笔译工作者。出版社说,他们的稿费只能按低廉的页数标准计算,多了不行。现在翻译们联合起来争取他们的权利。
“靠笔头翻译就能维持生活!这种话不是谎言,就是胡诌”,德国最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哈利-罗沃尔特如是说。罗沃尔特翻译了一百多本小说,其中大多数是美国小说。尽管他把每天的大多数时间花在翻译上,但仍然难以维持生计。“如果我不额外打点工,在电视连续剧中扮演一两个角色,我根本玩不起文学翻译”,罗沃尔特的话中带着几份苦涩、几份幽默。
文学翻译真的成了豪华享受?为出版社翻译文学作品的克罗贝以具体的数字说出了翻译工作者的困境:翻译每页的报酬为14欧元至22欧元。克罗贝从事这个行业已有三十年,但他每月翻译的篇幅不会超过一百页。也就是每月的税前收入为1400至两千欧元。此外,他可以从销售后的净收入中提成百分之一,但只有卖出一万本以上才有这样的待遇。克罗贝翻译的书大多卖不出一万本,用克罗贝的话说,“这样的提成说法纯粹是精神安慰”。
所以,从属于德国服务业工会的德文翻译家联合会提出,翻译工作者的收入应提高三倍,但不是一下子、而是逐步提高到这样的水平。按照该联合会的设想,翻译家们的收入应由三方面组成:正常按页数计算的稿酬,销售收入提成,但应每卖出一本就应给予一本的提成,以及书籍出版后其它权利带来的利润,这里指的是如果按照译本出版袖珍本或故事收听本,也应给予译者一定的提成。
2002年,德国联邦政府在著作合同法修订版中规定,应该付给艺术家合适的报酬,此规定也适用于翻译家。但由谁来确定多高的报酬才算是合适呢?出版社表示愿意向翻译工作者做出让步,但至今“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出版社不会付出多于按页数计算标准的稿酬。
为此,几名翻译工作者一状告上了法庭。2005年11月,慕尼黑法院做出判决:纯文学作品的翻译者有权参与分配书籍销售的利润。法官认同每页平均18欧元的报酬,但对售出的书籍,译者应获得2%的提成,其它权利的提成甚至可以达到25% 。这一判决在出版社中引发了生存恐惧和公众的讨论。
这一判决造成了出版社尽量控制翻译总量的形势。自2002年以来,翻译的书目从当时的九千本降至目前的5500本。最后的结果是,翻译工作者争来的权利最后反而打了水漂。